由千亿体育在线(中国)有限公司历史文化学院、欧洲文明研究院谢丰斋教授撰写的论文《私人法权的介入:中世纪英格兰的城镇化》在《世界历史》2021年第1期发表。
文章指出,欧洲中世纪社会的最大特点是王国的土地被贵族分封,由此带来国王的统一权力被分割,造成国家法权的零碎化和私人化。中世纪的城镇化实际上是与法权的私人化联系在一起的。以英格兰为例,其中世纪的城镇化主要是小微城镇化,小微城镇的数量特别多,以至于出现了一种“过热”或“超常”的现象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?原来在城镇化过程中,地方领主动用私人法权去建造私人小城镇的数量是不受限制的。所以,中世纪的城镇化不单是由经济发展即商业化带来的,也是由领主的私人法权造就的。